某年夏傍晚时分。
张女士在某广场散步,只见她:“白嫩的脸庞如玉一般纯洁,向着星辰,泛出淡淡清光,弯弯的眉毛如同新月,微微的笑容如同桃花拂面,水汪汪的大花眼睛轻轻一眨,便如同秋波泛起的涟漪,樱桃小口,如同初春含苞未放的花朵,红唇一启,似是雨过天晴,乌黑的头发随风轻摆,如飘动着的云彩。修长的身段,如刚发芽下垂的柳枝,脚步一挪,有似燕子剪柳。”
忽然,一个黑影从她的身旁闪过,不等张女士反应过来,她脸上一阵刺痛,鲜血从她的脸颊上喷涌而出,张女士赶忙从包里拿出镜子一看,她脸上被划出了一道深深的伤口,汩汩的血从脸上流到了下巴,染红了她的衣裳。
几声惨叫,张女士晕了过去。对张女士而言,俊俏的脸庞被毁,无异于一个国王顷刻间变成乞丐。
某市公安局几个月来连续接到多起报案,案情都如张女士一般,皆是脸部被划伤。而受害人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:身材高挑、身段别致、面容娇美、面相清秀。
经公安机关初步判断:作案的为同一个人,根据伤口的形状和划痕判断,作案工具应该是刀片之类的利刃。公安机关研究决定,将这些案件并案侦查。
根据受害者的供述,嫌疑人身高175左右,作案时间都是在天刚摸黑至晚上11点左右,每次作案都是带着帽子、墨镜、口罩和手套,作案地点多为广场、步行街等人流相对密集的地方,得手之后迅速离开现场,且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,每次都能完美地避开摄像头。
警方迅速召开了工作会议,集思广益商讨应对方案,有的放矢制定 抓捕措施。
终认定,从掌握的资料来看,嫌疑人的身高、作案时的着装、携带的工具、作案的时间地点等都有很明显的特征,只要抓住这些特征,严密布控,有效追踪,抓捕嫌疑人指日可待。
可让人煎熬的事,一连几个月过去,案情没有丝毫进展,更为糟糕的是,这期间又发生了几起类似案件。地点已经不限于广场、步行街了,而是扩大到商场附近、繁华街道等,作案时也不是单纯地遮挡了,有时还带面具,事件也不局限于晚上了,有时也在白天。总之,除了大致身高和衣服颜色等,受害者根本看不到更看不清对方。
这一度给案件侦办带来了难度。警力有限,不可能处处布控到位,即便嫌疑人是个惯犯,但抓不到过于明显的作案轨迹,也难以采取针对性措施。
在这关键时刻,有人提议,与其大海捞针,不如引蛇出洞:虽然作案着装、手法、时间、地点多变,但有一点始终没变,那就是——受害人都是美女。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,如果以嫌疑人之变而变,无疑会陷入重重迷雾中,不如拨开迷雾见真章,在公安队伍中抽调有身手的美女干警,在警校、武术学校等寻找一批实力颜值兼具的美女,让她们适当装扮,在广场上等作案频繁的地段活动,然后再派便衣警察从旁保护和协助,相信嫌疑人不难抓获。
大家对这个提议一致表示赞成,对提议的人送去了雷鸣般的掌声。
给出这个提议的人,正是刘宏伟,那时他还不是律师,而是一名警察。这条提议,是他18年从警生涯中浓墨重彩的一笔,但类似这样的“一笔”,在刘宏伟成为律师后屡见不鲜。在律师的从业生涯中,他屡出奇招,帮助委托人办成了很多看似办不成的事,跨过了很多看似无法逾越的沟。也正因为他是警察出身的人民律师,更懂得换位思考,更熟悉法律流程,加上的思辨能力、丰富的经验积累、广阔的人脉关系,让他成为了律师大军中独一份耀眼的存在。
需要说明的是,上述法律案件,包括章所有刘宏伟律师及团队所经手的法律案件,都是基于事实的艺术化创作的再现,如果可以联想,这些真实发生的事情任凭想象,如果是茶余饭后的谈资,姑且当做一系列“虚构”的故事。毕竟,种种过往,已成烟云,是非曲直,一任评说,褪去时间的外衣,露出“正义、公平、法制”的躯壳,这便是刘宏伟真实的一面了。
那么,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呢?为什么要伤害陌生的美丽女性呢?根据这条提议,嫌疑人终抓捕归案了吗?